2023年上半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3890   日期:2023-04-17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2023年上半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作如下调整和补充: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上半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8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42112: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学生证扫描件。

3)报名表中所列获奖及专利证明扫描件。

4)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网络报名邮箱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的命名格式发至邮箱:3593696620@qq.com,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交学校审核。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择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应聘者,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邮件通知为准。应聘者是否取得面试资格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综合办公楼319办公室。

获得资格审查通知的应聘者请带上以下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应聘者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提供)。

4)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请报考人员按招聘条件在资格审查前先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不明事宜请与我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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