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语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2 ]185号)要求,经部门推荐、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学校党委审议通过,现将程琴老师信息及先进事迹公示如下(参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7日。学校教职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17点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830-3150185,18228971845
人事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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